5月14日12时01分起,对美加征关税税率调整为10%

时间:2026-10-05 00:10:14来源:Hantec亨达国际外汇官网 作者:{typename type="name"/}

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月日重要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时分税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美加经国务院批准,征关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公告,率调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月日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时分税税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起对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美加对美加征关税税率。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征关整关停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率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本次中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月日符合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时分税税希望,有利于中美两国经贸往来,起对有利于全球经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7号

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二、关停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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